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24-2025学年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公告
2024-04-10 09:19:46   地区:广东   浏览:0

  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具体形式、时间及地点安排另行在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70分,按60%折算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当天在报名系统公布。

  (七)确定总成绩及体检人选

  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70分,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照同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等额体检人员,并在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上公布。如考生总成绩相同,按考生的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其名次的先后排序,面试成绩高者,名次排前。

  (八)体检

  以《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为标准,统一安排体检。考生不按时、按要求进行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招聘单位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招聘单位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十)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选,名单在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官方平台、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未接有效投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或未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招聘单位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办教师相关管理制度

  (一)聘用制

  本次招聘教师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实行聘用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二)试用考察制

  本次招聘教师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区教育局和招聘单位组成考察小组,对试用人员进行考察。符合考察要求的,予以继续聘用,按照我区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进行职称评聘;不符合考察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一)本方案含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年龄、年限计算截止时限均为2024年9月1日。

  (三)考生填写信息及上传资料失误、不完整、无效(包括不清晰、不准确)导致审查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南海区在编在职教师(含试用期),已参加我区2024-2025学年教师招聘考试且被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7.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8.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9.限制招录的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实施了“两违行为”且情节严重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0757-86781944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0757-86557181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0757-86883152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0757-85442491、85411970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0757-86689723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0757-85525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