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24年4月东莞市教育局赴武汉和重庆设点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毕业生)公告
2024-04-10 09:25:25   地区:广东   浏览:0

  11.《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三)具体条件

  1.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及以下,其他人员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均截至报名首日)。

  2.专业相符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专业相符

  ①报考者的普通高校本科(学士)或研究生(硕士、博士)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相符(具体见《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员岗位专业对照表》),报考者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以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弧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中职专业课教师岗位除外)均不作为专业对应依据。

  ②报考者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特长生的特长专业与岗位专业相符,需提供入学相关材料证明。

  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层次相对应,高层次学历学位可以报考要求低层次学历学位的岗位。例如:报考者本科专业为数学,研究生专业为物理,其可以报考要求本科数学岗位、本科物理岗位和研究生物理岗位,不能报考研究生数学岗位。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学等专业的,其专业方向(以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专业注明的专业方向为准)与报考的教师岗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2)专业相近。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员岗位专业对照表》和《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职员岗位专业对照表》中的相近专业报考,要求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必修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交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材料等,经审定后方可作为相近专业报考。港澳学习、国外留学生还须提供相应材料的中文翻译件。

  (3)岗位方向要求。音乐、美术和体育等有岗位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供主要课程、大学期间取得的获奖证书或资格证书或院系及以上开具的证明材料等。

  3.教师资格证要求

  (1)报考人员应取得岗位对应层次或以上的教师资格。其中,根据《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报考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教师岗位的人员须取得对应层次或以上的思政课教师资格。

  (2)符合以下4种情形之一的,报考时提交承诺书,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明:

  ①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

  ②报考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人员;

  ③符合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的2024年师范毕业生;

  ④2024年毕业生且已通过岗位对应层次的教师资格笔试。

  上述人员,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后方可正式办理聘用入编手续;其中符合①和②种情形的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其中符合③和④种情形的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其他条件。英语教师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英语等级或雅思、托福成绩,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要求二甲及以上,暂未取得的可提供承诺书,2024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见岗位表。

  四、招聘程序

  报名(武汉考点设现场报名和考试确认)——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综合素质评价——试讲——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场招聘设武汉考点和重庆考点,其中重庆考点只面向招聘部分特殊教育类教师岗位。每位报考人员每个考点只可以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和入职前后,因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报考者责任自负。

  1.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要求:

  (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