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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华北理工大学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4-09 11:40:5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资格审查由华北理工大学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报名情况进行。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三)测评考核

  由二级用人单位组成测评考核组,采取面试形式进行综合评价。面试分为自我介绍、试讲、问答等环节,重点考察基本专业知识、教学方法、教学能力、思想政治素养、专业理论知识、实际应用能力及综合素质等。面试实行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直接淘汰。学校按岗位需求名额、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选聘人选。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华北理工大学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华北理工大学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对其心理健康状况进行测试,并对其进行教师准入查询和资格条件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华北理工大学网站(https://www.ncst.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5-8805129(华北理工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5-8805081(华北理工大学纪委办)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53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华北理工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华北理工大学人事处高老师

  联系电话:0315-8805129

  手机号码:15632588201

  电子邮箱:rsczp@ncst.edu.cn

  附件1.华北理工大学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x

  附件2.华北理工大学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pdf

  华北理工大学

  2024年4月8日

  原标题:华北理工大学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t.hebei.gov.cn/pageWarp?isId=1712560339229zjb&id=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