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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廊坊三河市选聘教师公告
2024-04-08 11:44:43   地区:河北   浏览:0

  (三)面试

  1.打印《面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于5月8日至11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面试具体地点、时间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时间:5月12日

  3.面试方法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设计教学和实际授课的能力。试讲前,每位应聘考生有10分钟备考时间,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不允许考生携带相关备考资料进入备考室和面试室。

  4.面试成绩

  试讲为百分制量化计分,打分方式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在所有评委打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其余评委的平均分数为考生成绩。

  面试成绩当天在考试地点张贴,每半天公布一次。

  5.面试评委会组成

  面试评委全部聘请域外人员担任,每个面试评委组由7名评委组成,其中主评委1名,评委6名。

  6.面试有关要求

  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否则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备考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面试不通过。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照岗位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程序人选。

  7.资格复审

  面试当天,考生需于面试后到指定的资格复审室进行资格核验。

  ①须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在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有效期内)、《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在有效期内)、《三河市2024年公开选聘教师诚信承诺书》(附件2)。

  ②“服务基层项目”、“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③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和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

  8.确定进入考核人员名单

  根据选聘计划和考生面试成绩,分岗位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名单。报考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者,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考核人选:烈士子女、学历(学位)层次较高者、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若再相同,组织复试。

  (四)考核

  5月30日,在报名网站公布进入考核考生名单。时间为6月3日至7日,由三河市教体局组织实施,主要包括:

  1.考核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核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入职前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发现有犯罪记录的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

  (五)体检

  7月2日,在报名网站公布进入体检考生名单及注意事项。

  7月5日,三河市教体局负责组织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集中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六)公示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等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信息在三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由于各种原因,在考核、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分别在各相关环节后,分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报经三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报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人员需于2024年8月25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未取得的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