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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肇庆市广宁县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告
2024-04-05 11:39:04   地区:广东   浏览:0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科目:卫生类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在广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gn.gov.cn/)公布(同步公布领取准考证相关事项)。

  2.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广宁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统筹考虑本地大学生乡医需求及聘用人员基本能力水平情况划定。

  3.笔试成绩公布时间: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统一在广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gn.gov.cn/)公布。

  (二)面试资格复审

  1.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2.资格审核。面试前,广宁县卫生健康局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资格审核的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事项另行在广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gn.gov.cn/)发布。

  (三)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组织进行。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在广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gn.gov.cn/)发布。

  (四)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若同一岗位报考者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按程序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综合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察。

  七、公示与聘用

  (一)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广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gn.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本次招聘设置服务年限,正式聘用的大学生乡村医生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签订服务协议,在村卫生室服务期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三)正式聘用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必须在聘用后3年内获取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四)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和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聘用人选,由广宁县卫生健康局研究提出意见,报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2.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3.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粤人社发〔2013〕21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以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文件精神执行。在招聘过程中,如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或政策变更,按照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