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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州市荔湾区白鹅潭开发建设中心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2024-04-02 16:35:31   地区:广东   浏览:0

  审核无误后,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组织考察对象。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是否对拟聘人员综合表现进行考察。如决定考察的,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组织考察不合格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放弃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招考单位可决定是否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录用、本人放弃录用的,招考单位可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四、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本单位薪酬制度执行,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基本工资按正式工资的80%发放(不得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考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二)笔试、面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笔试、面试资格。

  (三)咨询电话:020-81715153,监督电话:020-81715156(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四)本公告由广州市荔湾区白鹅潭开发建设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白鹅潭开发建设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需求表

  2.广州市荔湾区白鹅潭开发建设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原标题:广州市荔湾区白鹅潭开发建设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w.gov.cn/ywdt/lwzp/content/post_95700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