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如下证件和材料:
①.《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1份(报名系统内打印)。
②.非2024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提供内地居民第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4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则提供内地居民第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承诺2024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逾期未取得,不予录用。
③.个别体育与健康教师岗位需按要求提供中国足协/亚足联D级及以上足球教练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国有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⑤.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⑥.考生以相近专业报考的需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⑦.与招聘要求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需在资格审查期间提交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予认定,属个人证件原件的,验证后退回考生。对证件和材料不齐全且不能在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审核)截止时间前补全或与报考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占总成绩的5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含并列成绩)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人数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列为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如有不可抗拒的因素放弃面试资格,须于笔试成绩公布后、面试人选名单公布前主动告知我局,可从合格分数线内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组织。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在上述网站上公布。
(八)选岗
根据报考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选岗需考生本人或委托他人按选岗公告要求现场选岗。
(九)体检与考察
1.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数,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体检。体检工作依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3.考察。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结束后,要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由考察组全体成员签名,并经单位审核盖章。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十)递补和调剂
考生放弃资格复审、体检、考察、聘用或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在同岗位中按照合格分数线内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其他考生。如果递补完毕之后还出现岗位空缺的,在其他服从调剂的同类学科(不同学段亦可)岗位中且符合岗位专业和执业资格证要求,按岗位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进行调剂补录,调剂需考生本人或委托他人按调剂公告要求现场调剂。是否递补和调剂,由招聘主管部门研究决定。递补和调剂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和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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