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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成都市青白江区卫健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人员招聘
2024-04-02 11:32:32   地区:四川   浏览:0

  2.面试资格审查(原件校验)须本人持以下资料参加:

  (1)参加本次考试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1份;(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3)本次考试的笔试《准考证》和近期二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1张;(4)应聘岗位条件规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5)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3.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

  4.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根据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人。

  5.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以划定折合后考试总成绩分数线的方式组织面试,面试后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由区卫健局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区卫健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应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区卫健局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应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区卫健局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qbj.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专业、体检考察结论和监督举报电话。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区卫健局按程序报送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同一招聘岗位涉及不同招聘单位的拟聘人员,由区卫健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组织拟聘人员按考试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招聘单位。

  审核确认后的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招聘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后,在所聘单位村卫生室服务年限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服务期未满的不得办理流(调)动,纳入事业编制大学生乡村医生入职后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如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