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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唐山市路南区选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4-04-01 16:48:28   地区:河北   浏览:0

  (四)面试

  采取现场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对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工作潜质等方面进行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60分。

  (五)体检

  按照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候选人,进入体检程序。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签约候选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具有卫生专业职称资格者、学历(学位)较高者,曾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在校期间是学生干部且政治思想表现突出者;若以上条件均相同,将同时进入体检,根据体检结果择优聘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导致拟选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本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核

  拟聘人员进入考核程序,由唐山市路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唐山市路南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相关考核工作。审核拟聘人员档案,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未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或审档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岗位按本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天津医科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站http://jyw.tm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公示结束后,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八)备案

  拟聘人员体检、考核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由唐山市路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九)聘用

  1.拟聘人员经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确定为事业编制聘用人员后,由唐山市路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唐山市路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分别办理相关手续。

  2.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公开选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本次被聘用人员在本单位服务最低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五年内不允许调动到其他单位,期间辞职的缴纳违约金5000元,并退还享受的各类人才补贴。

  注:此次选聘需和考生签订《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2024年选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聘意向书》和《2024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六、人才引进政策

  拟聘人员符合唐山市委、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新时代“凤凰英才”计划加快建设高质量人才强市的意见》及《唐山市路南区“英才聚智”政策升级版》相关规定的,将享受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七、相关事宜

  (一)本公告由唐山市路南区卫生健康局、唐山市路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公告的各项规定。

  (三)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特别提示: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所留联系电话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

  卫健部门:0315-2337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