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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连云港市灌南县教育局所属学校赴高校招聘新教师(第二站)公告
2024-04-01 15:22:32   地区:江苏   浏览:0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岗位代码G01-G13岗位,组织加试;岗位代码G14-G16岗位则按笔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体检,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组织加试,加试由灌南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加试方式另定。考察体检由灌南县教育局在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开展,考察工作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八、公示

  灌南县教育局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考试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体检不合格、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灌南县教育局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各岗位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总成绩相同的,抽签决定顺序)在招聘岗位范围内进行公开自主选岗,具体岗位见《选岗表》。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选岗权利。

  选岗完成后,所有岗位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备案后不再进行递补。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取得应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后方可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十、招聘工作纪律

  (一)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二)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监督和举报

  灌南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3236689。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3968833。

  十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灌南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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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灌南县教育局

  2024年3月29日

  原标题:江苏省灌南县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新教师(第二站)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