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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4-01 17:00:59   地区:江苏   浏览:0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对于通过资格初审且已缴费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核,报名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三)打印准考证

  1.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请于指定时间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

  2.准考证打印事项将在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打印准考证,否则不得参加考核。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咨询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详细填写以下内容,若不规范填写,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责任自担。

  (1)学习经历(从高中阶段填起,包括:起止年月日、学校、所学专业、学历层次);

  (2)工作经历(包括:起止年月日、工作单位、工作岗位及职务、职称)。

  3.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4.本公告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网上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报名结束、核减公告发布以后在2024年4月17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校领导秘书岗位或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2024年8月31日;

  (4)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

  学校根据公告要求组织资格复审和考核工作,资格复审、考核事项将在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发布公告告知。

  (一)考核方式和成绩计算

  1.编号为B2401至B2410的专任教师岗位采取笔试、试讲和面试考核方式,笔试成绩、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线均为60分,笔试成绩、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30%。

  2.编号为B2411至B2416的管理岗工作人员、专职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专职人员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方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线均为6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