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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农业大学诚聘英才公告
2024-04-01 10:10:17   地区:四川   浏览:0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报到材料的,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经学校批准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资格。对此出现的空额,学校按公告程序重新招聘。

  十一、纪律与监督

  学校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特别提示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我校在学校网站上公告。因应聘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及时动态组织考核面试(一般情况每2个月开展一次,特别急需的可特事特办),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请应聘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如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三)附件1所列入选条件仅为基本资格条件,学校根据应聘者的学术背景,立足学科专业发展需求,结合岗位匹配度等情况,综合分析研判后确定最终引进层次。

  (四)引进人才高级职称实行先聘后评,首聘期五年。入职后五年内达到学校高级职称破格通道评审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五)教学科研岗位拟聘人员入职后,户籍、社保、公积金等关系可自愿选择在学校任一校区,并协助解决引进人才配偶工作及子女入学等相关事宜。

  (六)应聘者填报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或学术不端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或拟聘、聘用资格。

  十三、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一)各用人单位联系人及方式请详见附件2。

  (二)学校人事处:尚老师(028-86293069),刘老师(028-86293061),沈老师(0835-2882226)。

  (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028-86293258。

  附件:1.四川农业大学人才引进基本条件及待遇

  2.四川农业大学人才引进有关学科及联系方式

  3.四川农业大学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

  4.四川农业大学审核确认所需报送材料清单

  四川农业大学

  2024年3月29日

  原标题:四川农业大学2024年诚聘英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scpta.com.cn/content-62-898DD069CE5D1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