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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连云港市东海县教育局所属学校招聘新教师公告
2024-03-31 22:36:33   地区:江苏   浏览:0

  1.面试形式:报考岗位代码107、108、121、123、133-136、142-146岗位的,面试形式为演课和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演课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其他岗位的面试形式为演课。

  2.面试内容:

  (1)演课内容为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材。

  (2)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4.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之内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六、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体检,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由东海县教育局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考察体检由东海县教育局在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开展,考察工作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七、公示

  东海县教育局根据总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东海县教育局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东海县教育局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部门的资格。

  八、选岗与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各岗位(岗位代码101-108、123、135-138、141、145岗位的除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在招聘岗位范围内进行公开自主选岗,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决定选岗先后顺序,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抽签决定选岗先后顺序,具体岗位详见《选岗表》。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选岗权利。

  选岗完成后,所有岗位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备案后不再进行递补。

  应聘岗位代码107、108岗位的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聘用之日起3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解聘。

  应聘其他岗位的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相对应教师资格证书,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5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