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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及所属事业单位第一批招聘公告
2024-03-31 22:40:30   地区:北京   浏览:0

  二、招聘对象

  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北京户籍社会人员招聘。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有较好的组织能力、沟通协作能力;

  (五)有高度工作责任心和有良好团队协作精神;

  (六)各单位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填写附件2《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公开招聘报名表》,报名时将电子版(word版)发至相关单位联系人邮箱,单位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文件名称统一改成“序号+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毕业院校/工作单位+专业+学历+学位”格式,应聘岗位名称请使用附件1备注中的岗位名称。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报名时间自即日起-2024年4月8日18:00止,超时报名视为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核

  用人单位按照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可参加笔试;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能进入笔试,单位不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需携带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及用人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尚未获取学历、学位证书者需出具学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由各用人单位另行通知。资格审核贯穿此次招聘全过程。

  (三)考试

  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和要求进行针对性的专业笔试、综合能力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专业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比例(具体见附件1)要求确定面试、综合能力笔试人选。考生的综合成绩由专业笔试成绩、综合能力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比例(3:3:4)合计而成。综合成绩将在院官网或相关用人单位网站进行公布。

  (四)体检及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拟聘人数及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排序,按照排序先后等额组织体检、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执行。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或相关用人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出现个人放弃或考察、体检不通过等情况,用人单位视具体情况可依综合成绩的排序进行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对于公示无异议、无影响聘用情况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有关程序与其签订就业协议,聘用人员正式到岗工作后,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六、注意事项

  (一)高校应届毕业生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不含定向、委培),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

  注: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不含定向、委培),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2022、2023年毕业生。

  (二)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需符合北京市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引进条件,进京审批落户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京内生源学生指入学前具有北京市居民常住户口的学生,不含来京院校就读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的学生。

  京籍社会人员年龄计算方法同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如岗位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