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磐安县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签约手续。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一律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人员要求在我县医疗卫生单位服务5年以上(规范化培训时间除外)。无执业资格人员在聘用后3年内必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批之前放弃聘用的,在该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录用;在聘用审批之后放弃聘用的,不再递补。
三、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有关情况(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结果、拟聘人员公示等事宜)在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anan.gov.cn/)和磐安广电公众号上公布,请及时登录查询,不再另行通知。全日制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应届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按政策给予学费补偿(参加工作期间取得全日制学历的不纳入补偿范围)。
(二)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对违纪违规行为,按《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要求,上报浙江信用网予以公布。希望广大报考人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三)报考人员在任一环节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不安排也不委托、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安排任何培训班。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请报考人员务必不要轻信。
(五)本公告由磐安县卫生健康局、磐安县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负责解释。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公告发布后5日内提出。
(六)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接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纪检组的监督。
(七)各招聘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县人民医院:周老师0579-84651143
县中医院:卢老师0579-84658813
县二院:戴老师0579-84712503
基层卫生院:周老师0579-84651143
县妇保院:陈老师0579-84652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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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磐安县卫生健康局
磐安县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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