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的畅通,电子邮箱推荐使用QQ邮箱,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发送准考证等。
(二)考试考核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类相关知识,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2.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按岗位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选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达不到1:2比例的,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均进入面试。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应聘资格。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3.总成绩合成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考察、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面试成绩较高者,工作经历较长者。确定体检人选的人员需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农业大学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通过河北人社网(rst.hebei.gov.cn)、河北农业大学网站(www.heba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四)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学校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连同选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河北农业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特别提醒: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联系人:河北农业大学人事处陈老师
联系电话:0312-7521300
受理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河北农业大学
2024年3月22日
附件:1.河北农业大学2024年第二批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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