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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镇江扬中市卫健委所属市人民医院第一次招聘卫技人员公告
2024-03-22 10:43:32   地区:江苏   浏览:0

  五、聘用手续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审核后,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市卫健委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在2024年12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8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8年(含试用期),合同另有规定的以合同为准。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再次应聘本系统的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应聘者须如实提供本人真实情况,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考和录用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扬中市卫健委 0511-88228803

  监督电话:扬中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组 0511-88396296

  扬中市人社局 0511-88395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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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扬中市卫健委所属市人民医院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表

  2:未落实工作承诺书

  3:扬中市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扬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