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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三明三元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4人)
2024-03-21 14:59:11   地区:福建   浏览:0

  5.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将在三元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值与各项加分之和,排名以加分后的成绩为准。

  (二)面试

  1.资格复审。三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及有关事项将在三元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复审主要采取查看原件等形式进行,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复审材料,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

  报考者进入资格复审等环节,因个人原因想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面试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弃权的,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当天因弃考造成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2.面试人选的确定: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合格线上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者为面试人选。

  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面试前5天在三元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请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及时登陆网站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个别岗位出现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1比例的,报考者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1.报考者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2.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造成拟确定为体检人选人数超过招聘人数的,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列。

  五、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

  体检对象属于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未能提交单位同意报考有关材料的,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同意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有效材料。体检前仍未能提交的,取消体检资格。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等有关文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部分行业对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规定的,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的组织。体检由三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体检医院为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除人社部发〔2012〕65号文件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的情形外,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

  女性报考者因怀孕不能参加体检或部分项目不能检查的,报考者应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妊娠证明并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