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单位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经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复审后,由引进单位将资格审核结果通知报名人员。
(四)面试
通过面谈,对符合招引条件的,安排岗位试用1~3个月,一般每季组织一次实践技能考核,考核合格人员按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聘用。
(五)体检、考察、公示等工作
参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有关规定执行。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党委会集体研究,签订人才引进合同,报县卫健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办理入编(员额报备)手续。最低服务年限五年(不含规范化培训时间),特殊人才服务年限可另议。经考核合格转正后符合岗位聘任相关政策的聘至相应专技岗位。
(七)人才奖励
2024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可根据《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卫技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磐政〔2022〕74号)政策享受人才奖励。
三、其他事项
(一)年龄要求为18至35周岁(1989年2月19日至2006年2月19日期间出生,下同)。
(一)计算工作经历、户籍地的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招聘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均以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为审核依据。
(二)监督电话
磐安县委人才办,0579-84660501
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9-84665855
磐安县卫生健康局,0579-84662013,84661354
磐安县人民医院医共体,0579-84652280
(三)相关信息公布网站: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anan.gov.cn/col/col1229170664/index.html
本公告未尽事项,由磐安县人民医院医共体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解释。
磐安县人民医院医共体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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