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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三明明溪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58名)
2024-03-21 14:59:49   地区:福建   浏览:0

  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审核。

  6.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经社会化考试(评审)等方式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在有效期内),不含通过非公有制企业职称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7.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19〕1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社函〔2022〕64号)等文件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的岗位。

  (三)招聘岗位中注明“专门岗位”的,是指专门面向2024年9月前在我县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服务社区”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运动员以及明溪籍退役士兵或从明溪县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进行招聘,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岗位中注明“面向本县户籍人员(或生源)”是指:①明溪县户籍人员,即报名开始第一日常住户口在明溪县的人员;②明溪县生源,生源地是指参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时的户籍所在地。

  (五)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为研究生学历的岗位,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核人数的比例达到1:1开考;本科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核人数的比例达到1:2开考;大专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核人数的比例达到1:3开考;招聘2人及以上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按照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情况,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免笔试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其他特殊岗位经研究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不开考和减少招聘人数的岗位由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福建就业网公布。取消开考的岗位,其报考者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选择报考岗位。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短信、试题及答案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体检对象属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未能提交单位同意报考有关材料的,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同意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有效材料。体检前仍未能提交的,取消体检及聘用资格。

  (八)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的,均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报考者进入资格复审等环节,因个人原因想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否则记入诚信档案。

  (九)面试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弃权的,在笔试成绩上合格线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如因报考者弃权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人数的,可在面试前从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的其他报考者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十)新聘人员自办理聘用登记之日起,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必须满5年,以保证干部队伍的稳定。

  (十一)招聘期间,招聘单位因机构改革等原因更名、合并的,聘用时按编制部门批复文件明确的单位机构名称办理聘用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参加招聘过程中,如果确定退出或被其他单位录用的,应及时与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调配奖惩股(0598-2811115)沟通,不及时沟通的,造成无故缺考等不必要的资源浪费,按要求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并通报其他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