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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三明清流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4人)
2024-03-21 15:43:52   地区:福建   浏览:0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

  2.笔试时间:2024年4月27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清流县城关,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

  4.开考比例: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免笔试岗位不受此规定限制)。比例不足1:3的,该岗位原则上不开考或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如需开考的,经批准后可以开考。未达到规定比例岗位开考情况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对外公布。

  报考免笔试岗位的,如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不超过3名(含3名),则该岗位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招聘;超过3名以上的,则该岗位需正常参加笔试,按1:3比例进入面试。

  5.笔试加分: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予以办理加分手续,加分计入笔试成绩。加分手续办理时间为5月6-10日正常上班时间,逾期视为放弃加分。加分办理方式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请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者及时关注清流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加分人员名单及加分情况将在清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加分待遇。

  6.成绩查询及公布:笔试原始成绩在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在清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7.笔试成绩合格线(含加分后):《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45分,安置随军家属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线另定。

  (三)面试

  1.面试人选从该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按照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上线人数确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若该岗位(含免笔试岗位)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考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

  2.面试前对入闱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进入面试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笔试准考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清流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未送达相关证件、证明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3.入闱面试的考生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交书面放弃面试声明。如资格复审合格后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两天下午下班前提出书面放弃面试声明。空缺的面试人选从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4.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1.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免笔试考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2.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考生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考生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考察和聘用

  (一)体检

  1.考生体检人选根据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在该岗位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标准和项目: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

  3.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书面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二)考察

  考察采取实地了解、查阅档案、有关部门协审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是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表现和对应聘资格进行复核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