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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成都蒲江县教育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公告
2024-03-21 08:58:42   地区:四川   浏览:0

  3.面试原件核对校验时需提交资料:

  (1)本人《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

  (4)报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执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其中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含有所学专业、学历及何时毕业的证明材料。

  (5)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带二维码)1份。

  (6)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证件类照片2张。

  (7)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提供本人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8)2302034高中铁道运输服务教师、2302035高中机械加工技术教师两个岗位本科学历须提供三年及以上企业或学校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相应单位养老保险历年缴费信息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面试原件核对校验合格者现场缴纳80元考务费后领取《面试通知书》。

  5.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核对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原件核对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核对校验而产生的岗位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1)幼儿教师岗位面试采取现场答辩和技能考核方式进行;

  (2)其余岗位教师面试采取现场答辩和试讲的方式进行。

  3.面试开考比例:同一招聘岗位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人数较少的个别岗位,经蒲江县教育局同意,可放宽至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招聘我县其他达到3:1面试比例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进入体检的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岗位调减情况于面试前在蒲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人事招考栏目(http://www.pujiang.gov.cn/pjxrmzf/c160113/zwgk.shtml)公布。

  4.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蒲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人事招考栏目(http://www.pujiang.gov.cn/pjxrmzf/c160113/zwgk.shtml)公布。

  六、体检及考察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折合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仍相同,则按原面试方式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加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一)进入体检人员由蒲江县教育局通知并组织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准备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类照片1张。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蒲江县教育局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三)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执行。

  (四)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