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24年成都邛崃市招聘教师公告
2024-03-21 09:00:17   地区:四川   浏览:0

  4.政策性加分。

  经组织选派在四川省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2日)、退役大学生士兵(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的加分政策。

  已按规定享受过政策性加分、定向招录(聘)、直接考核招聘等优惠政策(以下简称“招录优惠政策”)考入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

  政策性加分依据:1.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2.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意见》(成府规〔2024〕3号)规定加分;3.“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分别按《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等规定加分;4.原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农村特设教师岗位计划、基层卫生机构大学生支医计划人员)按照《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关于实施新一轮成都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成人社发〔2023〕6号)规定加分。

  所有办理加分人员须在缴纳笔试考务费后,于2024年4月1日17:00前的工作日内到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管理科(电话:028-88791289,地址:邛崃市凤凰大道567号市民中心10楼1013)递交下列申请材料,并现场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1)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服务证书(或服务协议和考核材料)、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开具的服务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截止2024年3月22日已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还须提供录(聘)用单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未享受过招录优惠政策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证明。

  (2)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提交加分材料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以及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退役证》以及《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等有关奖励证书(证明)、大学生身份参军入伍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截止2024年3月22日已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还须提供录(聘)用单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未享受过招录优惠政策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证明。

  (3)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

  (三)原件校验与面试

  1.原件校验时间与地点。原件校验时间与地点通过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onglai.gov.cn/)中的“政务公开-基础信息公开-人事信息-公务员及其他招考信息”栏目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2.原件校验人员名单。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名单与笔试成绩一并公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原件校验。笔试有缺考科目或笔试科目成绩为0的报考者不得进入原件校验。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原件校验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取消该招聘岗位。原件校验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原件校验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