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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成都都江堰市教育局所属市教师管理中心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2024-03-21 09:11:03   地区:四川   浏览:0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专业能力测试(试讲)。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3.面试比例:同一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为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由都江堰市教育局对其报考条件相同、相近的岗位合并或以划定折合后考试总成绩分数线的方式报经都江堰市人社局同意后组织面试。

  4.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四)总成绩公布

  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通过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jy.gov.cn)公布。

  五、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因总成绩相同,造成名次并列,无法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的,按面试成绩排序;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一)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二)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都江堰市人社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依次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六、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进入考察人员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进入体检和考察。若依次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七、公示聘用及报到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通过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jy.gov.cn)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因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一)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此次招聘教师由都江堰市教师管理中心派遣至都江堰市教育局所属中小学校(幼儿园)任教,与派遣学校建立人事关系。

  (二)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三)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后,在首次聘用单位最低工作年限不得低于三年。

  八、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开招聘工作,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