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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成都市郫都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公告
2024-03-21 10:37:54   地区:四川   浏览:0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书面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逾期不予受理。复检由招聘主管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结果在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www.pidu.gov.cn)公布。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无法按期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www.pidu.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因取消拟聘资格或个人原因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九、聘用及报到

  (一)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二)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三)招聘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在郫都区教育系统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十、纪律与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电话:028-87958920、028-87875649

  十一、特别提示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pidu.gov.cn)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不参与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成都市郫都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咨询电话:028-87958571-成都市郫都区教育局

  028-87931248-成都市郫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2024年成都市郫都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成都市郫都区教育局

  成都市郫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