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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成都市郫都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公告
2024-03-21 10:37:54   地区:四川   浏览:0

  已被录(聘)用的由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出具是否享受过招录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原件。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责任自负。

  5.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

  6.笔试成绩可于2024年5月10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加分后的笔试成绩和名次排名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原件校验在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www.pidu.gov.cn)公布。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缺考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三)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确因笔试参考人数少,不能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的人数确定),与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与笔试成绩一并在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www.pidu.gov.cn)公布。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应聘资格审查表》(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

  3.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或提供加盖学校鲜章的成绩单及就业推荐表(且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交验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报名资格条件要求的证件,未按要求交验的,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视为自动放弃);

  5.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原件和复印件;

  7.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两张;

  应聘人员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凡被举报查实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按规定取消本次应聘资格或予以辞聘、清退。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按公告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按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与递补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递补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于资格复审结束的次日在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www.pidu.gov.cn)公布。再次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开考比例:同一招聘岗位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之比1:3确定进入参加面试人员(报考人数少的个别岗位,可放宽到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岗位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办理。招聘岗位调减情况在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www.pidu.gov.cn)公布。

  4.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五)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www.pidu.gov.cn)公布。

  六、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折合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按面试成绩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排序。若《教育公共基础》成绩仍相同者,再组织一次面试,按再次面试成绩排序)。

  进入体检人员由招聘主管部门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