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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成都市郫都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公告
2024-03-21 10:37:54   地区:四川   浏览:0

  2.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指主修专业,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资格证书等,应与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应聘人员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遗失身份证不能及时补办有效证件的,须持公安部门出具的加盖鲜章的核查户籍材料。

  (四)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仔细了解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应聘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要求上传照片或照片模糊不清的将会导致应聘者资格审查不通过。照片质量不合格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后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提示:(1)除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外,其他应聘人员务必在“特长”栏目内注明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的资格种类(学段)及任教学科,如:高级中学语文教师资格证、中等职业学校语文教师资格证、初级中学语文教师资格证、小学语文教师资格证等。(2)报考小学语文3、小学数学3的应聘人员,需在“特长”栏目内填报其他条件中须具备条件,如:由区(县)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区(县)级及以上级别的优秀教师、区县骨干教师等教育类荣誉称号或区县语文(数学)赛课(说课、微课和技能大赛)活动中获得区、县级二等奖及以上的,确认报考岗位、考试科目等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修改后,在报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初审。本次考试由成都市郫都区教育局负责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后的1-2个工作日,登陆成都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请注意报名时间。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

  4.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3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或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24年4月19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清江东路118号5号楼)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