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原件校验及面试
1.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照进入原件校验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如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则并列进入原件校验。进入原件校验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与笔试成绩一起于2024年5月10日前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基本信息公开→人事招考”栏公布。原件校验须本人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参加,向招聘单位交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应聘有任教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明确相关工作经历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包含此段工作经历时间段的社保缴纳证明;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校验时,应聘人员现场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如系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教师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为准。
原件校验时,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后果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同一岗位最多递补3次,3次递补程序完成后,若仍出现空额,则不再递补。
原件校验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试
(1)面试开考比例
同一招聘岗位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款规定办理,以划定面试分数线的方式组织面试,设定面试成绩分数线70分(含70分),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和岗位排名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基本信息公开→人事招考”栏公布。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在确定体检人员时,出现同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则于面试结束后的第2天内进行加试,该岗位的面试成绩以加试成绩为准。
(二)体检人员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等相关事宜,与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和岗位排名一起通过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基本信息公开→人事招考”栏(http://www.wenjiang.gov.cn/wjzzw/rszk/common_list.shtml)公布。
(三)进入体检人员由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3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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