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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台州临海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34人)
2024-03-20 16:06:19   地区:浙江   浏览:0

  应市教育局要求,报考教育系统教师(实习指导师)岗位总成绩的合格分为60分,对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不予聘(录)用。

  (四)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入围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录)用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相应岗位按本《公告》有关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聘(录)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录)用人员名单将在“临海政府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若考生自愿放弃聘(录)用资格的,请及时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联系。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录)用。

  被聘(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录)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录)用资格的取消聘(录)用资格。上述情况,由招聘单位研究并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决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可对相应岗位按本《公告》有关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在办理聘(录)用手续(开具介绍信)之后放弃聘(录)用资格或解聘的,不再递补。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年限、任职期等的计算统一截至2024年3月28日,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服务年限、任职期均指周年。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相应的社保缴纳凭证为准(面向临海市专职网格员岗位除外);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属于勤工俭学,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

  社会人员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执业(职业)资格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或证件、证明)等截至2024年3月28日。2024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不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取消聘(录)用资格,但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书(或证件、证明)取得时间截至2024年3月28日。

  年龄条件要求18-35周岁指1988年3月29日至2006年3月28日期间出生,40周岁、45周岁以此类推。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二)户籍。凭户口簿或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以2024年3月2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至2024年3月28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对户籍有要求的岗位。户籍不限岗位对报考人员落户不作要求。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三)取得多个毕业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毕业证书进行报考,用于报名的毕业证书须取得学历认证,招聘要求所列的专业指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报考人员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报专业,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与学历认证结果不一致,以学历认证为准。国内高校毕业生的学历认证以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为依据,国(境)外高校毕业生的学历认证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为依据。另外,军队院校、党校、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学院技师班的毕业生的学历认定参照《2024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中相关条款的口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