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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台州三门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53人)
2024-03-20 16:07:29   地区:浙江   浏览:0

  发布聘用文件后,被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根据《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规定,原户籍在农村的,须在户口簿上变更服务处所,或者将户口迁移至工作单位所在地。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求聘用后在本县服务满5年。在服务期内,被聘用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离本县。在服务期内,被聘用人员被录用为公务员、组织提拔等除外。

  (二)三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三)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四)报考人员应以学信网认证的学历证书上的学历、专业名称注册填报专业,并应与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相对应。报考有学位要求的岗位,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均相对应。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须与教育部学信网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学历认证结果一致,若学历证书上的专业与学历认证结果不一致,以学历认证为准,未取得学历认证的不能作为所学专业填报;留学人员以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报专业,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并提供国(境)外院校主干课程证明;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的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20〕36号)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生,按大专、本科同等学历人员相同对待;在报名截止日之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函授、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以毕业证书的日期为准)的人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五)各招聘岗位所列的学历专业范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及浙江省公务员招考相关专业目录进行设定,并负责具体解释;招聘单位将结合专业目录和招聘岗位实际需求,对考生专业条件予以审核,审核结果作为本次招聘资格条件认定依据。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报名,但最终以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意见为准,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本次事业单位招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实行回避制度。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七)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有效身份证件是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市民卡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