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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内江隆昌市教师招聘公告
2024-03-20 10:48:06   地区:四川   浏览:0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将明确面试报到时间和地点);对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审查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递补面试人员接到递补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工作时间)到隆昌市教育和体育局进行资格审查,在此期间,因通讯工具停机、关机或无法接通等原因无法通知到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责任由报考者本人承担,隆昌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做好相关记录;若递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缺少相关证件、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以及放弃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其中几种报考对象在面试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供以下手续:

  (1)报考者如系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2)委培生、定向生、公费师范生报考须由原委培、定向和签约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4、面试缴费:进入面试且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须在面试时按有关规定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80元。

  5、面试时间、地点:具体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考生在面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6、面试环节未形成竞争态势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我市本次考聘面试环节其他能形成竞争态势岗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最低分者,不得聘用。

  六、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考聘岗位名额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若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加试笔试,以加试的笔试成绩高低排序;若加试成绩相同,则继续加试并以此类推)。

  体检工作由隆昌市教育和体育局按规定负责组织。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考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缺额,按规定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因递补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

  怀孕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国公考录函[2019]7号复函精神执行。孕期结束视身体恢复情况接受未检项目后,体检结论为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形成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隆昌市教育和体育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及行业要求等执行,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或因考生自愿放弃产生的缺额,按规定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因递补人员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考察合格后又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

  各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隆昌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