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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内江市威远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3-20 10:48:57   地区:四川   浏览:0

  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org.cn/)另行通知。

  七、考察

  考察由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及行业要求执行,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或因考生自愿放弃产生的缺额,按规定程序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因递补人员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各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确定拟聘人员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或公示期间本人放弃出现的缺额,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和考察并合格)。因递补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愿放弃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审批及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按人事管理权限报中共威远县委组织部、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正式聘用后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聘用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程序向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申报办理工作流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由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报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因本人自身原因在规定时间未拿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的,不予聘用。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报到。未经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的,从该次公开考聘报名之日起,1年内取消其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

  凡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与聘用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聘用合同(聘用合同须明确违约责任),且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工作年限为3年(其中乡镇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工作年限为5年,均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工作年限未满的一律不得调动,在服务期内辞聘的,按聘用合同约定执行。

  十、纪律和监督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为保证考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在考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工作纪律,考聘工作全过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在考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考前培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