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预计安排在4月进行,具体时间将通过预留电话等方式通知。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6.确定引进人员。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拟引进人选,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办理聘用手续。发现有影响引进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引进资格。
四、岗位安排及试用期管理
引进毕业生来威报到后,根据引进专业,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岗位确定后,引进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年。对引进到威海市人才创新发展院的毕业生,待试用期满后综合个人专业特长、用人单位需求等,统筹安排到市直事业单位工作。
试用期间,统一组织到基层挂职锻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返回市直单位工作,对于本人志愿留在基层工作的,可根据工作需要予以安排。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聘用。
五、政策措施
1.引进的优秀毕业生,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后备人才和优秀年轻干部重要来源,表现优秀的纳入威海市后备干部管理库;具备条件的优先调任到公务员岗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岗位。
2.引进的博士研究生,需要安置配偶的,根据配偶原单位身份性质,采取组织调动、单位协助等方式予以安置。原在企业或没有工作的,优先推荐就业岗位。
报名人员在引进期间,应确保预留电话通信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和引进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威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1-5190828
附件:1.《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岗位计划表》
附件1.《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岗位计划表》-山东大学.xlsx
2.《威海市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附件2.《威海市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专业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xlsx
威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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