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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旅游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3-20 08:57:38   地区:山东   浏览:0

  2.教师1-7岗位及其他岗位

  教师1-7岗位及其他岗位的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本岗位的专业知识、理论水平,总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包括:公共基础知识、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教育法律法规、时政方针、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分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根据规定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时间及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山东旅游职业学院网站、报名网站发布通知,不再另行通知本人,请考生及时关注。

  (2)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适应本岗位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在当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教师1-7岗位面试:主要采取试讲和答辩相结合方式进行,试讲占60%,答辩占40%,试讲和答辩时间总计15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专业能力、举止仪表、板书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其他岗位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时间15分钟以内,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相应岗位职业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岗位设定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单位组织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根据干部档案审核有关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凡在“三龄二历一身份”等重要档案信息存有疑点或存在问题的,在未调查核实清楚前,停止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将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官方网站、山东旅游职业学院官方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