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4年嘉兴桐乡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68名)
2024-03-19 17:16:00   地区:浙江   浏览:0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

  (五)考察

  考察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其中对报考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人员,考察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列为递补对象)。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浙江桐乡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安排递补。

  (七)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国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不能按时取得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中小学教师入围面试人员须书面报告所在学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由本人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在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先注册,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选岗及报名流程步骤,仅注册未选岗或未完成报名流程的报名无效。

  (二)应聘人员须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时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均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

  (三)应聘人员在报名初审、资格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根据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1000米(800米)只测试1次。

  (五)困难家庭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4月3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等材料提交市人力社保局(联系电话:0573-88110805),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先完成报名缴费,后退还考试费)。

  (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报考资格。

  (七)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八)对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人力社保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将在浙江桐乡人才网上公布,届时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