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4月24日-4月27日。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明确的要求参加考试。
(二)笔试
笔试由市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为2024年4月27日。笔试考试科目为:
上午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14:00—15: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满分均为100分(考试大纲见附件2)。
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体能测评)
1.笔试结束后,各招聘岗位(专设面向员额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除外)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缺考或其中一门科目为零分的,不列为面试对象。
专设面向员额制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按1:4确定体能测评对象。体能测评要求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三个项目均达标。体能测评规则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评工作由市公安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测评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递补。体能测评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体能测评)前,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体能测评)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体能测评)通知书。资格复审时,入围面试(体能测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报考专设招聘岗位的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体能测评)。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体能测评)。
3.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若取得面试(体能测评)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按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4.面试初定于5月25日,面试考点设在桐乡市内。面试工作由市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计算总成绩(百分制)。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再相等的则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市人力社保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列为递补对象)。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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