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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攀枝花市市级事业单位春季引才公告
2024-03-19 17:17:42   地区:四川   浏览:0

  3.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通过考核招聘引才方式进入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从本人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应聘单位服务满3年,方可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有特殊服务期约定的按特殊服务期约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春季引才工作接受攀枝花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六、特别提示

  请报考者确保通讯信息准确、通讯畅通,通讯信息变更后,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报考者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接收相关信息的,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攀枝花市纪委监委:12388

  攀枝花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12-5176330

  攀枝花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812-3350130

  综合政策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高端人才服务科电话:0812-5178992;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12-3355727、3325158;人力资源开发科电话:0812-3335692、3325213。

  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咨询电话见《岗位表》

  附件1:2024年攀枝花市市级事业单位春季引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xls

  附件2:攀枝花市2024年春季季引才报名信息表.doc

  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