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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分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卫生专业紧缺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4-03-20 10:01:55   地区:浙江   浏览:0

  舟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发送个人简历及《卫生专业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至邮箱:zsdeyy@163.com,邮件名备注:(2024年舟山市第二人民医院高层次人才应聘+姓名+专业)。

  舟山市千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送个人简历及《卫生专业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至邮箱:qdjdsqws@163.com,邮件名备注:(2024年舟山市千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高层次人才应聘+姓名+专业)。

  3.资格初审: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考核资格。

  (三)资格复审

  考试、考核前,对通过资格初审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所有证件证书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国(境)外学历获得者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5.其他岗位所需相关材料。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同一招聘单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试考核。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资格审查由各用人单位负责。

  (四)考试考核

  根据不同岗位以考核、面试等方式择优确定人选(详见各医院公告),考试、考核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考察标准参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各单位网站和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事业单位入编手续。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招聘所有环节,均不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根据《关于对高等院校、公立医院试行编制备案制管理的通知》(浙编办发[2015]29号)文件精神,舟山医院、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舟山市中医院、舟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各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舟山医院咨询电话:0580—2292528、2292522,监督电话:0580—2292526。联系地址:浙江省舟山市新城定沈路739号舟山医院行政楼3楼1322室(舟山医院组织人事处)。

  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咨询电话:0580—2065040,监督电话:0580—2065355。联系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人民北路238号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门诊楼810室(舟山市妇女儿童医院党建工作办公室)。

  舟山市中医院咨询电话:0580—8123901、2615107,监督电话:0580—2615111。联系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新桥路136号九天揽月大厦六楼(舟山市中医院党建工作办公室)。

  舟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咨询电话:0580—2627973,监督电话:0580—2362900。联系地址:浙江省舟山市新城鼓吹山路29号舟山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楼3楼217室(舟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党建工作办公室)。

  舟山市千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580—2380029,监督电话:0580—2041585。联系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千岛街道翁山路820号(舟山市千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党政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