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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巴中市平昌县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2024-03-19 11:04:40   地区:四川   浏览:0

  笔试有缺考科目、单科或双科成绩为零分者、在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成绩或考试资格者均不能进入资格审查。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主要审核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面试资格审查由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昌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负责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将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查阅。

  入围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1)考生本人的《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报考信息表》2份;

  (2)与报考岗位条件逐一对应和有效的证件、证明材料原件。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根据后续面试公告凭《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费,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书》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额,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会同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依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只递补一次),按同等程序及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4.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某岗位最后一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采取加试专业科目笔试的办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规定的条件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本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昌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在有资质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将在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复检及递补

  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个工作日内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平昌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人事股(10楼2号)书面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由原体检组织实施部门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有资质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只递补一次)。

  八、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考察环节,由平昌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组织实施。政审考察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进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政审考察或政审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