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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警察学院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2024-03-18 11:42:24   地区:山东   浏览:0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实行现场评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试讲和答辩成绩各占50%。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进入体能测评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能测评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选。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测评项目具体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体能测评合格者,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六)考察和体检

  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察体检。

  政治考察严格执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规定,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经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形成的空缺岗位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与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能测评、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公安厅及山东警察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经核准予以聘用的,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就业协议书和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聘用后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章莱路2555号

  联系人:卢老师

  联系电话:0531-68622619

  监督电话:0531-68622721

  邮编:250200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招录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2:山东警察学院应聘人员各类证明材料模板.docx

  山东警察学院

  2024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