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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肇庆市广宁县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公告
2024-03-18 11:42:50   地区:广东   浏览:0

  报考人员须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程序。

  考试按有关规定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实行100分制,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笔试不合格考生不得进入面试,面试不合格考生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一)笔试

  1.笔试时间:4月1日13:00-14:00。

  2.笔试地点:现场另行通知。

  3.考试内容:根据按岗设考原则,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医学基础知识等。

  4.考试形式:采用闭卷形式。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入围人选: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考生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如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4.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向考生本人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七、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同一岗位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面试主评委打分高低的顺序确定入围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实施。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列为拟聘用对象。

  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本岗位中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聘用人选,由广宁县卫生健康局研究提出意见,报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八、公示与聘用

  (一)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同时在广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dgn.gov.cn)公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人员的待遇按广宁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工资福利政策执行。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考人员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请应聘人员考试前认真阅读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证件不齐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本次公开招聘由肇庆市卫生健康局、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758-2853586(肇庆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0758-2209780(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部门及电话:广宁县卫生健康局(0758-8632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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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宁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