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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宁波市镇海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60人)
2024-03-17 09:22:48   地区:浙江   浏览:0

  ③已获取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2024年毕业生需提供国(境)外高校学籍证明或就读证明;

  ⑤所学主干课程相关证明;

  ⑥各类奖励证明、工作业绩(成果)等相关材料;

  上述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各类奖励证明等相关材料需学校盖章确认,请报考人员务必提前做好准备。

  2、面谈:通过现场资格审核人员进入面谈,面谈不产生成绩。面谈采用双向交流的形式,主要了解报考人员的学习实践、专业知识、特长荣誉、谈吐礼仪、工作愿景、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六)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件原件参加笔试,缺一不得进入考场。

  笔试考一门,满分100分。综合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含综合知识和写作)。笔试后按各岗位类别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划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则按平均分(四舍五入取整数)划定。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岗位笔试内容为材料分析和写作,合格分为70分。本次笔试不提供相关参考用书,笔试成绩不合格者淘汰。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聘单位(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其中高层次人才岗位笔试合格人员均确定为面试对象。

  紧缺人才岗位面试对象在接到面试通知时放弃的,由区组织人社部门研究决定是否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七)综合岗位资格复审

  综合岗位面试对象在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岗位面试对象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2024年宁波市镇海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需附2寸免冠照)、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还需提供所学主干课程相关证明、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资格复审通过后,领取《面试通知》,入围面试人员的名单将于笔试成绩公布当日在镇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综合岗位面试对象在实施资格复审24小时前,书面提出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八)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面试满分为100分,综合岗位面试合格分为60分,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岗位面试合格分为75分,成绩不合格者淘汰。

  入围面试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综合岗位面试对象还须携带《面试通知》),并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九)体检和考察

  综合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50%、50%(满分为100分),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60%(满分为100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科目。考试成绩以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镇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按各招聘单位(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2024年宁波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在接到通知时,须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通过后生效),如不愿意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作放弃,是否递补由区组织人社部门研究后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