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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凉山州盐源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人)
2024-03-17 09:25:42   地区:四川   浏览:0

  往届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会计资格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https://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已辞聘、解聘的机关(参公)事业单位人员,现场必须出具按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或人事部门下发的辞聘、解聘等的正式文件,时间为2024年3月22日之前。

  在编在职人员(3月22日及以后办理辞职、辞聘、解聘手续的均属在编在职人员)须按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拟聘用以后,必须规定的报到时间之前办理完成辞聘(解聘)等手续。

  (4)其他与报考岗位条件相关的材料或证件。

  以上材料审原件收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证明材料不齐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和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或拟招聘条件的,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报考者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须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

  3.面试方式

  面试以结构化的方式进行。详见笔试后的面试公告,满分为100分。

  4.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5.面试成绩公布。

  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人社局于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盐源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考试总成绩排名)。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以《综合知识》卷面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综合知识》卷面成绩任然相同的,则进行加试,加试方式由人社、教体局研究决定(以下递补程序均按此进行)。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或毛发检验(简称尿毒检或发毒检)。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县人社局、教体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等由县人社局在盐源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检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当场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可以提出复检。考生在当日当场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由体检领队人员组织当日当场进行复检,在考生提交复检申请后进行复检,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含尿毒检复检或发毒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