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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遂宁射洪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71名)
2024-03-13 17:13:58   地区:四川   浏览:0

  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以及通过考察后报考者自愿放弃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公示

  聘用考察合格人员由射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射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射洪市人事考试中心:0825-6191020;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825-6191010)。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后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考察合格后进入公示环节,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公示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后,报考岗位编码为614001、614002、614003、614004、614005、614006、614007、614008、614009、614010、614011、614012、614013和614014的拟聘用人员,按公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行选择聘用单位。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当先提供与原单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予聘用。

  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射洪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审批后,统一报射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射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及本公告要求对相关材料和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等进行最终审核确认。通过射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招聘单位凭射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资格确认文件,书面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拟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新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受聘人员中,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3个月;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相关文件明确的时间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7〕24号)规定,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其借出或调走。

  九、纪律与监督

  (一)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招聘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此次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必须一律实行回避。

  (三)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和招聘纪律,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对相关人员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特别提示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射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通知、公告、提示。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