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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阳泉市市县两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857名)
2024-03-12 09:16:42   地区:山西   浏览:0

  (1)应届毕业生专门岗位报考对象包括: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报考对象包括: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17〕62号)文件精神,劳动合同期满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报考各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聘用优惠政策。

  (3)根据中共阳泉市委常委会会议纪要(第(12)届113次)精神,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设置“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岗位”,对退役大学生士兵实行定向招聘。

  “应届毕业生专门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岗位”在《阳泉市市县两级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备注中附加说明的,按照说明执行:即该岗位如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开考比例,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核减的岗位转入本单位同等条件一般性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取消,岗位计划和报名人员转入本单位同等条件一般性岗位,不再进行补报名。“应届毕业生专门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岗位”在《岗位表》备注中未附加说明的,如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开考比例,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核减的岗位转为一般性岗位补报名;如岗位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转为一般性岗位补报名,该岗位原报名人员可在改报名期间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改报名仍在此岗位等待一般人员补报名,如该岗位补报名后仍未达规定开考比例,该岗位被取消,该岗位报名人员不可再改、补报名,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最大限度地使用年度招聘计划。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得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得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得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