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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招聘编制内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4-03-11 09:40:48   地区:福建   浏览:0

  报考人员须于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办理聘用手续时,组织人事部门还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再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组织人事部门复核为准。

  四、考核

  (一)考核办法

  采取面试考核的办法。考核根据岗位性质、特点采取面谈方式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水平、科研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聘用。考核成绩于考核结束后在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二)考核时间

  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聘计划数,在考核合格的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体检的组织及要求。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由医院人事科组织到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集中体检。

  不符合体检合格标准的部分项目,一般安排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要求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的项目在体检时告知。

  体检结果由医院人事科通知。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由泉州市教育局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二)考察

  按1:1比例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学术规范、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

  考察对象属于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应于考察时提供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辞职证明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三)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网站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拟聘用人选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确定人事关系,实行合同管理,享受国家事业单位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聘用人员按照《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方案》符合聘任条件的可申请聘任高级职称。

  (二)报考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结果向社会公示。

  (三)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95-222834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