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4年东莞市虎门镇党政综合办公室招聘专职材料员公告
2024-03-09 12:50:20   地区:广东   浏览:0

  (三)面试

  1.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实操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笔试成绩×20%+实操成绩×40%)高低顺序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笔试、实操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东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资格审核。面试前,东莞市虎门镇党建工作办公室、东莞市虎门镇党政综合办公室采取现场方式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应聘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笔试、实操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笔试成绩×20%+实操成绩×40%)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具体由东莞市虎门镇党建工作办公室电话通知有关人员,不另行发布入围面试人员递补公告。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综合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掌握运用及综合分析、应变、信息获取等能力。入围面试人员应按照东莞市虎门镇党建工作办公室通知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成绩反馈。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反馈。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面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比例为40%,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

  (四)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0%+实操成绩×40%+面试成绩×40%。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计算考试综合成绩。

  如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按照实操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实操成绩仍然相同,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按照面试主评委分数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的名次,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东莞市虎门镇党建工作办公室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体检人选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自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东莞市虎门镇党建工作办公室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由东莞市虎门镇党建工作办公室按考试综合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八、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东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或反映问题不成立的人员,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2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含试用期2个月);对反映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可能影响聘用但一时难以查实的人员,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须在招聘单位指定的期限内到岗,否则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九、递补

  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或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由东莞市虎门镇党建工作办公室、东莞市虎门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共同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表,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