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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幼儿院招聘公告
2024-03-09 13:02:13   地区:湖南   浏览:0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4年2月29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布。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①应聘A1、B2、C1岗位:采取笔试、试讲、专业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试讲: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人员(分数相同者一并入围)。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育理念、知识水平和教学能力等,总分100分。

  专业能力测试:入围试讲人员全部入围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采取现场展示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试应聘人员的业务素养、技能技巧等,总分100分。

  ②应聘B1岗位:采取笔试、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结构化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形象气质、综合分析、应变能力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试讲、专业能力测试、结构化面试等环节(以实际考试环节为准)均设置合格分数线70分。凡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试讲、专业能力测试、结构化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考试具体事宜、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无笔试岗位的以占比最重的测试项目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予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