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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本溪市溪湖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人)
2024-03-07 20:55:3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7.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通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8.本次公开招聘职位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务员(工作人员)招考专业(学科)指导目录》(附件2)。

  三、笔试

  (一)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请报名考生及时关注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政府网(https://xh.benxi.gov.cn/),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溪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面试。考生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及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通过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考生随时查询。

  四、资格审查

  面试前,由溪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溪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对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复审)。对报考者提供的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等材料进行认真核对。有工作单位的,须工作单位提供同意报考证明。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提供证件、信息等与招聘岗位要求条件不符而取消面试资格的,考生自负后果,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由报考该岗位人员按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面试

  (一)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后,根据招聘计划,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够规定比例和按规定比例进入面试成绩并列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按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招聘单位通知递补人员并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

  (二)面试的组织

  1.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将在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2.面试组织工作由溪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3.面试规则: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面试合格人选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体检由溪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考机关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人选、时间、具体要求等将在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等进行。对不影响履职工作的残疾人,招聘机关不能因其残疾而拒绝聘用。体检医生与体检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体检医生或考生,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总成绩的排序递补,面试成绩不合格或未进入面试者不予递补。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溪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考核合格的,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总成绩的排序递补,面试成绩不合格或未进入面试者不予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