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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员额人员公告
2024-03-07 20:55:42   地区:广东   浏览:0

  (四)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40%和60%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依面试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由公积金中心另行通知。

  八、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公积金中心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考察

  公积金中心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成立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

  考察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公积金中心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30日内到公积金中心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公积金中心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自报到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立聘用关系。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积金中心可以按规定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要求办理。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递补人员。

  十、试用期

  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由公积金中心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施行一般不超过6个月的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十一、其他事项

  (一)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二)岗位要求的工作时间不包括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兼职经历,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

  (三)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将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处理。

  (四)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五)招聘查询网址如下: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http://zjj.sz.gov.cn。

  (六)本公告由公积金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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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3月6日